新安洁:商丘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监督程序结束
财闻
2026-10-09 19:20:45
10月9日,新安洁(920370.BJ)及控股子公司河南新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永城市崇法寺街道办事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9月出具商检民监【2026】154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决定不支持新安洁及河南新永公司的监督申请。
新安洁及河南新永公司不服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豫14民终3564号民事判决,于2026年5月向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监督申请。申请理由涉及原审法院酌定扣减疫情因素服务费549.3万元及行政区划变更扣减服务费661.4万元。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审法院针对疫情因素行使司法自由裁量权酌定扣减6个月服务费并未超出法定范畴;针对行政区划调整依据勘测报告按面积比例计算扣减服务费符合客观情况;两项扣减认定相互独立、核算维度不同,不存在重复扣减情形。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安洁及河南新永公司运行正常。公司表示将依据本案相关判决文书要求被告履行支付服务费义务,并依据案件实际执行情况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