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集团股东特别大会通过认购协议决议 拟配发2,425,755,601股股份
10月9日,洪桥集团(08137.HK)举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普通决议案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赞成票965,858,000票,反对票0票。
决议案内容包括:批准、确认及追认洪桥资本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与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订立的认购协议,据此认购2,425,755,601股股份;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授予董事特别授权以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以及授权董事签署一切有关文件并采取一切有关行动。
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554,533,606股。认购人为吉利科技集团之间接附属公司,吉利科技集团由李先生最终控制,徐志豪先生为吉利科技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本公司执行董事。徐志豪先生、李先生及其联系人于认购事项中拥有重大利益,合共持有10,275,438,67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0.60%),已就决议案放弃投票。赋予独立股东投票权利之股份总数为4,279,094,931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40%。全体董事均透过电子方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