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丰控股发盈利警告:预期年度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增加不少于40%
财闻
2026-10-12 19:09:14
10月12日,丽丰控股(01125.HK)根据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年度之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发出盈利警告,预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将较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年度之亏损约4.19亿港元增加不少于40%。亏损增加之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而产生亏损。本公布所载资料乃管理层根据现有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待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独立核数师进一步审阅及评估。经审核末期业绩预期将于2026年10月20日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