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维集团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须股东特别决议案批准
财闻
2026-10-15 17:33:14
10月15日,京维集团(01195.HK)董事会建议修订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采纳第四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建议修订旨在符合上市规则中混合会议形式、电子投票、库存股份及以电子方式发送公司通讯等监管要求,并为召开股东大会提供灵活性及便利以电子方式无纸化持有、转让及登记股份。建议修订须待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载有详情连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公告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