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芯正委任潘航为联席公司秘书及董事会秘书 获联交所三年豁免
潘先生目前不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认可资格或有关经验。
10月15日,海光芯正(01191.HK)董事会宣布,委任潘航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及董事会秘书,自2026年10月14日起生效。潘先生将与现任公司秘书陈乐彤女士共同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因工作安排,胡勇先生已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兼营运副总经理,其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
潘航先生,34岁,于2026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资本营运及投资者关系经理。加入前曾于2017年5月至2026年8月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经理、高级经理及副总监。彼具备中国A股保荐代表人资格,并曾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第1类及第6类受规管活动。陈乐彤女士于2025年10月8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现任浩信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士。
潘先生目前不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认可资格或有关经验。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且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第8.17条的规定,豁免自2026年10月14日起计三年期间内有效,条件为:豁免期内潘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时必须由陈女士协助;倘本公司严重违反任何上市规则,豁免可能被撤回。于豁免期结束前,本公司须证明并寻求联交所确认潘先生已取得有关经验并有能力履行公司秘书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