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董事会提名刘伟民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拟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财闻
2026-10-16 16:52:53
10月16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HK)董事会于2026年10月9日决议提名刘伟民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任期自临时股东会批准当日(2026年11月10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2026年12月21日)止。该委任须经股东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生效。刘伟民先生,47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自2026年9月起加入本公司并担任党委书记。经股东批准后,其建议月度基础薪酬为人民币4.33万元。截至通函日期,刘伟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0日下午二时正举行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委任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