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长龙生化药业独立非执行董事高其品辞世 独董人数降至2名不符GEM上市规则
10月16日,吉林长龙药业(08049.HK)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4日接获通知,独立非执行董事高其品先生于近日辞世。高先生生前亦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高先生辞世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减少至2名,导致未能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GEM证券上市规则多项规定,包括:第5.05(1)条董事会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第5.05A条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第5.28条审核委员会须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第5.34条薪酬委员会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以及第5.36A条提名委员会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6条、第5.33条、第5.36条及第5.36C条,公司须于未能符合有关规定之日起计三个月内委任足够人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填补相关董事会委员会空缺。董事会目前正物色合适人选,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于三个月内)完成委任,并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截至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张翼、徐向夫、王威、迟春红及李宁)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君贵及田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