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阀门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7至2029年
该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10月16日,方正阀门(920082.BJ)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提供考核依据。该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7年至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以202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以202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结果为“不合格”的,解除限售比例为0%,对应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公司行政人事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公告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