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修订向魏建军及联系人采购产品年度上限 2026年调至169亿元
10月16日,长城汽车(02333.HK)于2026年10月16日与董事长魏建军及其联系人(不包括长城汽车集团)订立补充协议二,调整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集团向魏建军及/或其联系人采购产品的年度上限。采购产品主要包括动力电池总成、水电、模块、设备、物资及蒸汽,主要交易为向蜂巢能源集团采购动力电池总成。
根据补充协议二,2026年采购产品年度上限由人民币119.5亿元调整为169亿元,2027年由137.42亿元调整为195亿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相关采购历史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87.43亿元,占2026年现有年度上限使用率约73.17%。魏建军为长城汽车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魏建军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长城汽车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聘嘉林资本为独立财务顾问,载有交易详情及意见函件的通函预期将于2026年11月9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