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 待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财闻
2026-10-17 10:56:51
10月16日,鞍钢股份(00347.HK)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该章程尚需经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于1997年5月7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69,221,258元。修订后章程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由七至十名董事组成,设职工董事一名。公司设立党委,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应为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控股股东变化或董事长、总经理变动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章程以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有效,歧义时以中文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