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范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
财闻
2026-10-20 08:45:13
日前,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浙江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加快打造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管理办法》规定,社会责任储备的品种应与企业经营活动相适应,以口粮为主,主要包括稻谷、小麦及其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社会责任储备规模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物资局核定;县(市、区)未设立粮食物资局的,由市级粮食物资局负责核定社会责任储备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