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英集团董事会通过多项募投资金安排,拟为子公司小米汽车业务提供担保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为全资子公司业务提供担保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双英集团(920059.BJ)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十项议案。公司已完成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1,167.53104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低于《招股说明书》拟投入金额49,835.98万元,拟据此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募投项目“双英集团新能源汽车座椅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渝北区堡菱路16号”变更至“重庆市两江新区堡云路9号”,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此外,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拟作为保证人,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双英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廊坊双英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与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业务提供商业履约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拟由114,064,680元变更为157,789,474元,股份总数由114,064,680股变更为157,789,474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同时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英回避表决。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为全资子公司业务提供担保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