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帝控股集团委任张伟为执行董事、郭芳及王宁为非执行董事、许鸿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0月21日,铸帝控股(01413.HK)董事会宣布,自2026年10月21日起,委任张伟先生为执行董事,郭芳女士及王宁先生为非执行董事,许鸿群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伟先生,40岁,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为期三年,有权收取每月10,000港元董事袍金。郭芳女士,35岁,及王宁先生,48岁,各自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为期一年,有权收取每月10,000港元董事袍金。许鸿群先生,55岁,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为期三年,有权收取每月10,000港元董事袍金。各董事袍金金额均由董事会经参考薪酬委员会推荐建议后厘定。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各新任董事须于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膺选连任,且此后须至少每三年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一次。董事会认为许鸿群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准则。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远归女士、杨振伟先生、叶广祥先生、李宇嘉先生及张伟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郭芳女士及王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邓文祖先生、陈兆基先生、冼国柱先生、黄国瀚先生、高帆先生及许鸿群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