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力地产:子公司股权被冻结5.92亿元,董事长李思廉被限制高消费
在境外债务重组方面,截至2026年10月20日,与2025年票据及2028年票据相关的特别决议已获对应票据持有人会议通过,同意将管辖法律从英国法变更为中国香港法律。
10月21日,富力地产(02777.HK)公告披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6)粤01执保956号执行文书,对该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珠海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冻结,冻结股权数额为人民币59,200万元。该冻结涉及某银行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与相关机构沟通,争取达成妥善解决方案。
此外,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据(2026)沪0120执恢1055号文书,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思廉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公司表示,该被限制高消费事项暂未对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正与相关机构了解与沟通。
在境外债务重组方面,截至2026年10月20日,与2025年票据及2028年票据相关的特别决议已获对应票据持有人会议通过,同意将管辖法律从英国法变更为中国香港法律。2027年票据会议因未达法定人数而延期。交易公司已将重组最终截止日期从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富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提出的香港计划召集听证会定于2026年10月30日举行。公司表示,上述境外债务重组事项预计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及境内债券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