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城市资源附属公司订立3.7亿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 期限36个月
10月22日,北控城市资源(03718.HK)全资附属公司北控城市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一家银行就金额为人民币370,000,000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贷款融资协议,期限为自首次使用日期起计36个月。根据融资协议,下列事项属违约事件:北京控股(00392.HK)并非或实际上不再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全资拥有、监督及╱或控制;北控集团共同不再为拥有北京控股已发行普通股股本至少40%实际权益的北京控股直接或间接单一最大股东;北京控股共同不再为拥有北控水务集团(00371.HK)已发行普通股股本至少35%实际权益的北控水务集团直接或间接单一最大股东;北控水务集团共同不再为拥有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本至少30%实际权益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单一最大股东。倘发生上述任何事件,该银行可取消融资及╱或宣布所有未偿还款项连同应计利息即时到期须予支付。于本公告日期,北控水务集团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1.56%,连同与其一致行动之人士拥有约68.60%,为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北京控股直接或间接拥有北控水务集团已发行股本约41.13%;北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北京控股已发行股本约62.23%。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第13.21条所述之持续披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