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修订券商社会责任评价办法
中证协拟修订券商社会责任评价办法,新增帮扶资金投入指标,设百万元参评门槛,收紧认定标准,尾部加分扩面,投教加分上限提至0.3分。
中证协拟修订《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专项评价办法》,推动服务乡村振兴评价重心向帮扶深度和实际成效转变。修订稿四大看点如下:
一是新增“服务帮扶地区资金投入情况”指标,按帮扶投入金额与占营业收入比例双排名取孰高计分。防规模换分设约束:按投入排名取高须占比达中位数以上。帮扶地区范围同步扩围。原“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情况”指标删除以避重复。
二是收紧指标口径与认定标准。“一司一县”结对帮扶新增单县帮扶投入低于10万元不予加分门槛;参评门槛设为100万元以上。四类情形不予认定为实质性帮扶,如未实际组织实施、资金未实际拨付等。“智力帮扶”不含投资者教育活动,“消费帮扶”明确采购须在10万元以上。
三是尾部加分扩面。服务企业直接融资总额增设51名及之后0.1分档次;公益性投入取消百名边界,改为51名及之后0.1分。专项评价设“互斥”,同一笔业务不两头计分。
四是投资者教育加分上限提至0.3分。A等次加0.3分、B等次加0.1分。投教活动被量化,如“进百校”须达60场次且10个工作日内报送简报;“四合一”须授课超60课时等,符合其一加0.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