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8.28”地产新政落地细则
苏州出台“8.28”地产新政落地细则,成全国第10个落实城市,涵盖预售监管、封顶标准及融资支持等。
10月24日,苏州出台“8.28”地产新政落地细则,成为全国第10个落实新政的城市。细则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部分在途项目设重点监管额度。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2027年底前可执行原有预售条件,但需设定重点监管额度以保障项目竣工验收及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入账资金超该额度后可按节点或协议申请支取。
二是明确新预售项目封顶标准。按新出让土地项目预售的,需完成楼栋及配套设施混凝土浇筑并经核查确认达到封顶工程形象进度后,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完成现房销售备案后解除监管。
三是支持按最小单元分期竣工备案。房企可划定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及独立使用功能的最小单元,按此分期办理竣工备案。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土地款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两年内缴清,不计利息。
四是现房销售定金上限3%直存监管户。现房销售项目定金原则上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须直接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房屋现房销售备案后解除定金监管。
五是支持开展保函置换业务及融资。符合条件的存量预售项目可继续申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支持符合条件房企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开展基于项目的融资。(券商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