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国际投资续聘华安资产管理为投资经理 协议期三年年费30万港元
10月26日,国开国际投资(01062.HK)与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订立投资管理协议,华安继续担任该公司的投资经理并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协议自2026年10月26日起生效,至2029年10月25日到期,为期三年。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协议。根据协议,国开国际投资应付管理费为每年300,000港元,每半年支付150,000港元。截至2026年、2027年、2028年及2029年12月31日止年度,管理费的年度上限分别为54,800港元、300,000港元、300,000港元及245,200港元。新协议的管理费及年度上限与上一期协议相同。华安于2010年6月1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为可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一类、第四类及第九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于2026年6月30日,华安及其控股公司于香港及中国所管理资产超过人民币8,000亿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8条,华安被视为该公司的关连人士,该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国开国际投资无意于订立投资管理协议后变更其现有投资目标及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