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上限由41亿元调至70亿元
10月27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HK)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单日总余额上限由人民币41亿元调整为人民币70亿元。2026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额度调整议案。调整后,在任一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的年度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保持不变,有效期限不变,自2026年3月27日起为期一年。本次调整仅涉及单日总余额上限,不改变购买品种、风险控制、授权期限等其他条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借贷资金。投资种类为短期低风险型金融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表示,调整原因为经营性现金流充裕、分红及项目建设资金阶段性留存形成较大余额,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