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辰芯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10月28日,长光辰芯(03277.HK)董事会宣布,张艳霞博士辞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首席运营官;潘剑莹女士辞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同时,邬勤耘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林芊希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上述变更均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
邬女士目前未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学术或专业资格。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于邬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生效之日起计三年期间豁免本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规定,条件为:邬女士于豁免期间须获得林女士的协助;倘本公司有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情况,则此豁免将予以撤销。于豁免期间届满前,本公司须向联交所证明并获取其确认邬女士已取得相关经验并能够履行公司秘书职责而不需要进一步豁免。
邬勤耘女士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首席财务官,并于2025年6月5日获任为执行董事。林芊希女士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助理经理,于企业秘书服务范畴拥有逾六年经验,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