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悦生活与北京同道订立2027年增值服务及销售代理框架协议 期限三年
2027年增值服务总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7年、2028年及202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405千元、5,286千元及6,343千元。
11月2日,康桥悦生活(02205.HK)宣布,于2026年10月30日与主要股东及最终控股股东宋先生全资拥有的北京同道订立2027年增值服务总框架协议及2027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上市规则,北京同道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2027年增值服务总框架协议项下交易适用比率超过0.1%但全部低于5%,且总代价少于10,000,000港元,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2027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适用比率超过5%,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2027年增值服务总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7年、2028年及202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405千元、5,286千元及6,343千元。
2027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同期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231千元、2,677千元及3,212千元,各年度应付可退还保证金上限总额均为人民币70百万元。董事会另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符合上市规则就实施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最新监管规定。本公司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交易以及章程修订,通函预期将于2026年11月26日或前后寄发予股东。执行董事宋祥熙先生为宋先生儿子,被视为于该等协议拥有重大利益,已就相关决议案投弃权票。康桥悦生活BVI由宋先生间接全资拥有,持有约71.25%已发行股份,将于股东特别大会就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