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控股集团:联交所指未符上市规则第13.24条
联交所预期本公司于暂停买卖开始日期起计六个月内,证明具备合资格及富经验之管理层、足够承诺资本及明确投资政策与管治监控,以支持实质投资营运。
全球数字控股(00339.HK)于2026年11月2日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函件,指本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之足够业务营运水平及具足够价值之资产以支持其营运,股份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
联交所考虑的事项包括:回顾期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五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金融资产价值由2021年12月31日之17.7百万港元减少至2026年6月30日之5.4百万港元;自2023财政年度起投资组合仅由四项相同香港上市证券组成。回顾期间每年收益介乎73,000港元至227,000港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16,000港元。资产净值由2021年12月31日之19.45百万港元下降至2026年6月30日之7.14百万港元。于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约9.0百万港元、总负债约1.8百万港元、资产净值约7.1百万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本公司有权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覆核,覆核要求必须于2026年11月11日或之前送达。除非本公司申请覆核,否则股份将于2026年11月12日暂停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倘股份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联交所可取消上市地位。
联交所预期本公司于暂停买卖开始日期起计六个月内,证明具备合资格及富经验之管理层、足够承诺资本及明确投资政策与管治监控,以支持实质投资营运。
本公司现正审阅该函件并进行内部讨论,将考虑是否提出要求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覆核。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不一定会进行覆核,倘进行覆核结果并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