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担保诉讼一审已判决 涉案金额合计约2222万元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2日,东江环保(00895.HK)近日收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5)冀0209民初6191号。该案涉案金额合计22,219,548.77元,东江环保为原告,案件处于一审已判决阶段。
东江环保控股子公司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为其中1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唐山万德斯其余股东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观拓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唐山万德斯16%、4%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2025年3月28日,公司向汇丰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人民币11,109.77万元。
为维护公司利益,东江环保以南京万德斯、观拓科技等为被告向曹妃甸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拍卖、变卖被告依据《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登记的股权,公司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院于2025年10月11日立案,2025年12月26日开庭审理。
一审判决如下:东江环保在4,443,909.75元范围内就观拓科技持有的唐山万德斯4%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17,775,639.02元范围内就南京万德斯持有的唐山万德斯16%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52,898元,由观拓科技负担30,579.5元,由南京万德斯负担122,318.5元。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