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三星新材被立案调查,维权征集启动
用户在上市后至2026年11月3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6年11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近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三星新材(603578.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4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6年7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的《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031号)。问询函提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主营光伏玻璃业务,2023年至2025年净利润分别为-2,198.55万元、-22,340.11万元、-34,120.74万元,持续亏损。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国华金泰资产总额296,320.93万元,负债总额335,878.67万元,净资产-39,557.75万元,审计机构将该情况作为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国华金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7.43亿元,报告期减值金额1.19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国华金泰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结合主要产品平均成本、销售单价、销量、毛利率变化、单位制造费用及变动等,量化分析国华金泰持续亏损的原因”;“说明光伏玻璃业务相关存货的计提政策和可变现净值具体计算过程,结合存货库龄结构、在手订单、产品售价、转回或转销情况、可比公司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三星新材(603578.SH)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上市后至2026年11月3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6年11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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