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邦行控股收购物业通函延至12月18日前寄发 获联交所豁免遵守上市规则
财闻
2026-11-04 18:58:35
11月4日,怡邦行控股(00599.HK)就收购物业的主要交易,向股东寄发通函的期限将延至2026年12月18日或之前,联交所已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公司原须于2026年10月14日收购事项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即2026年11月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公司表示,由于预期订约方将于2026年11月10日或之前就收购事项订立正式协议,且公司正编制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需要额外时间确定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正式协议条款、负债声明、营运资金充足性声明及相关财务资料。该豁免仅适用于本个案,倘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该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