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晖控股接获联交所决定 未能维持足够业务运作 股份拟于2026年11月16日暂停买卖
11月5日,荣晖控股(08213.HK)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日期为2026年11月4日之函件,联交所认为本公司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并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支持其营运,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3)条于2026年11月16日暂停股份买卖,惟须视乎覆核程序而定。根据该函件,如股份暂停买卖,本公司须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达成联交所可能订明的任何复牌指引,并按联交所信纳之方式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股份方可获准复牌。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倘股份连续停牌12个月,联交所可取消股份之上市地位。本公司有权要求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覆核,覆核要求须于该决定日期起七个营业日内(即2026年11月13日或之前)送达GEM上市委员会秘书。除非本公司于上述期限内申请覆核,否则股份将于2026年11月16日暂停买卖。本公司正在寻求外部顾问之意见,并会积极考虑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覆核,覆核结果尚不确定。在决定是否要求覆核该决定期间,本公司股份将继续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