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I 转让价款人民币6000万元
11月4日,2026年11月4日,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山西京晋飞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I。据此,出租人以人民币6000万元购入承租人自有的独立储能业务相关设备,并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72个月。
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7105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人民币1105万元,承租人按月分期支付。转让价款由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及内部资源拨付。承租人届满履行义务后有权以人民币100元名义价值收购租赁资产III。担保安排包括承租人最终实益拥有人的联系人及关联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项目收益权质押、其他设备抵押、承租人100%股权质押及山西省两处土地抵押。该交易与此前融资租赁协议I及II合并计算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