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储能制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待H股上市日起生效
财闻
2026-11-06 08:41:57
11月6日,远信储能(09621.HK)制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或方案需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报董事会批准。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