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特米买卖协议完成 买方合计持股77.08%并提无条件强制现金要约
11月6日,Innovation Forge Holdings Limited与利特米(01936.HK)联合宣布,买卖协议项下所有条件已达成,完成已于2026年11月6日落实。完成后,第一买方收购2.66亿股股份,代价1.64亿港元,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56.37%及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约57.00%;要约人(第二买方)收购9776.17万股股份,代价6031.89万港元,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20.71%及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约20.94%。
买方及其一致行动方合计持有3.64亿股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77.08%及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约77.94%。就待售股份支付的总代价为2.24亿港元,相当于每股0.6170港元。完成后,要约人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要约,要约价为每股0.6170港元。1.03亿股要约股份受要约所限,要约获全面接纳时最高总金额为6351.77万港元。综合文件预期于2026年11月11日寄发。紧随完成后,公众持股量降至约22.06%,低于上市规则第13.32B条规定的最低25%比例。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联合公告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暂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及13.32B(1)条。买方拟于要约截止后委聘配售代理以恢复公众持股量至至少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