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健科技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拟筹资约14.8亿港元
公司与谢粤辉先生订立顾问服务协议,委任其为公司顾问,为期三年,顾问费为人民币36,450,000元,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币1,012,500元。
11月6日交易时段后,先健科技(01302.HK)公司与认购人GL Lighthouse Two Investment Limited订立认购协议,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926,342,480股认购股份,分两批进行,包括第一批370,536,992股及第二批555,805,488股。认购股份占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0.00%,占经配发及发行所有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6.67%。认购价每股1.60港元,较认购协议日期联交所收市价每股1.66港元折让约3.61%,较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平均收市价1.575港元溢价约1.59%。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毋须经股东另行批准。认购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4.8亿港元,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4.7亿港元。董事拟将约60%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加速集团国际化战略纵深布局,约40%用于丰富及扩展现有产品组合与管线梯队。在第一批认购进行的条件下,谢粤辉先生拟辞任执行董事、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振福先生拟委任为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谢阳先生拟委任为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赵中博士拟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袁泉卫先生拟委任为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自第一批完成日期起生效。同日,公司与谢粤辉先生订立顾问服务协议,委任其为公司顾问,为期三年,顾问费为人民币36,450,000元,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币1,012,500元。认购完成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