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支持类脑智能企业融资
支持类脑智能项目建设,对政策实施期间增资扩产且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类脑智能项目,按不高于投资总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类脑智能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适用对象和重点支持领域,提出了政策支持的对象和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脑机接口和类脑计算两大领域,对重点支持领域提出了明确的界定;第二部分为政策举措,明确了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产业生态建设等三大行动任务和政策举措;第三部分为政策实施附则,明确政策执行时间、有效期、资金配套原则等。政策举措中包括了14条政策条款,主要内容有:
支持企业布局发展类脑智能业务,鼓励各区、县(市)加强对类脑智能企业的针对性培育,加快市场主体提质扩容。
支持类脑智能项目建设,对政策实施期间增资扩产且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类脑智能项目,按不高于投资总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
支持产品开展医疗器械注册,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或优先审批程序的类脑智能产品,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三类医疗器械、创新型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类脑智能产品,分别给予每个产品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支持新产品示范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先行试用类脑智能企业新产品。支持类脑智能新产品申报首台(套)产品,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目录。首台(套)产品对非关联方年度销售达到500万元的,按不超过销售额1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政策期内最多可连续支持三年。
支持类脑智能产业平台建设,按照“一核两翼”总体布局,支持余杭区创建类脑智能未来产业先导区,鼓励滨江区、萧山区加快布局,推动形成“两翼”驱动发展格局。对经认定的以类脑智能为主导产业的省级小微企业园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加强类脑智能人才保障,建立健全多层次类脑智能产业人才培育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联合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支持类脑智能领域人才团队申报国家、省和市级人才计划。
支持类脑智能企业融资,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加大对类脑智能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链主型企业、金融机构等组建类脑智能产业基金。对依法设立的各类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社会资本),投资类脑智能科创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