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房地产项目缓建支持政策
财闻
2026-02-07 14:05:42
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申请缓建,最长可延长开竣工时间一年,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优化市场供需关系。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发布《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缓建的通知》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限时优化存量项目违约金核算标准的通知》,推出多项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措施,旨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市场供需关系改善。
根据《通知》,在2025年9月16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且尚未开工或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可在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前申请缓建。符合条件的未开工项目,开工日期可延长一年,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已开工未竣工项目可申请竣工日期延长一年。对于已产生开竣工违约行为、且已在2025年11月18日前足额缴纳违约金的项目,也可适用上述缓建政策,未开工项目开工日可延至2026年11月18日,竣工日相应顺延;已开工项目竣工日期可延至2026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