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放宽提取时间限制
财闻
2026-04-27 15:32:26
最高提取额度为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36个月内已还本息金额,在该期限内已发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提取的,最高提取额度应为该期限内尚未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
4月27日,据温州发布消息,温州市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提到,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最高提取额度为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36个月内已还本息金额,在该期限内已发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提取的,最高提取额度应为该期限内尚未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
另外提到,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温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产生的契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可凭家庭名下自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在缴纳契税的36个月以内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套住房每人仅限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缴纳的契税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