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ST荣控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具体而言,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部分跨境物流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准确判断业务实质并采用净额法确认业务收入,导致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
5月15日,*ST荣控(000668.SZ)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根据青岛证监局《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号)及深交所查明,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部分跨境物流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准确判断业务实质并采用净额法确认业务收入,导致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财务总监王海燕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公司董事会秘书谢高也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该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