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进行现金管理,容大感光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财闻
2026-05-15 16:53:14
但在授权到期后,公司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4月27日才补充审议相关议案。
5月15日消息,近日,容大感光(300576.SZ)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内容显示,该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违规行为。具体而言,该公司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月18日,但在授权到期后,公司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4月27日才补充审议相关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1.3条、第6.3.6条的规定。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该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