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因操纵期货市场案收到起诉书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上海市公安局以渤海融盛和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罪,将上述主体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5月19日,东北证券(000686.SZ)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子公司渤海融盛及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因“4.7操纵期货市场案”,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内容中提到,2025 年 10 月 29 日,上海市公安局以渤海融盛和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罪,将上述主体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审查查明,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月 15 日期间,渤海融幸利用分仓代持的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并在交割月内以连续交易、约定交易、持续超仓等方式影响焦煤 2101合约和焦炭 2101 合约期货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经审计,渤海融盛、渤海融幸违法所得共计 890 万余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渤海融盛、渤海融幸共同操纵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相关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