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建立基本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衔接机制
目录还新增了3条目录外药品的申报条件,其中包括纳入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当前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仅限这些药品可依此条件申报。
北京商报5月31日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了《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文件指出,将建立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衔接机制,旨在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创新药提供更多的支付空间。对于已纳入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可以申报基本目录,不受上市时间五年内的限制。同时,允许已在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新增适应症/功能主治进行预申报。
同时,文件还明确表示,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将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的创新药,这些药品需具有高创新程度、大临床价值和显著的患者获益。目录还新增了3条目录外药品的申报条件,其中包括纳入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当前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仅限这些药品可依此条件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