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因报送资料违规被罚4万元
财闻
2026-07-05 21:33:07
天弘基金因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官网近日披露,天弘基金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合格投资者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境外投资情况报告。华南某公募人士分析,4万元罚款处于法定30万元以下处罚区间的低位,表明该违规大概率属于操作性失误,不涉及主观恶意隐瞒或实质性资金违规。但也反映出监管层对金融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要求趋于严苛,公募行业在拓展QDII等跨境业务的同时,合规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去年7月,宏利基金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