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新规施行 六大行公布融资成本上限
财闻
2026-08-02 11:44:12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8月1日施行,六大行公布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在发放个人贷款时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禁止收取其他相关息费。六大国有银行根据规定公布了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各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年化利率上限不超过国家规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以下和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上限分别为1年期LPR+0.5%和5年期以上LPR+0.5%。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限与前述四家银行相同。各银行提示,具体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大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