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萃华实控人被立案,公司可能被退市,维权征集进行中
用户在上市后至2026年2月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6年2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8月4日晚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ST 萃华(002731,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均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思伟、郭英杰立案。
今年5月7日,*ST 萃华披露,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8月4日,*ST 萃华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ST 萃华表示,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 萃华(002731,SZ)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上市后至2026年2月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6年2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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