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险资负债管理办法
财闻
2026-08-22 17:26:47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首次设立定量监管及监测指标,允许不达标公司设3年过渡期,压实主体责任。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因2026年保险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利率波动对资产负债影响显著增加,办法旨在推动公司完善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应对低利率环境。
办法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调整,首次设立多个定量资产负债监管指标并明确阈值;新增部分监测指标,设置差异化预警区间。办法用利率风险对冲率替换久期缺口指标,直观反映利率风险对冲程度;完善沉淀资金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指标计算口径,支持增配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资产,防范流动性风险。
针对暂不达标公司,办法允许设置3年过渡期,公司应制定达标规划,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监管后执行。办法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制定资产负债管理方案,在产品定价管理、重大投资等环节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开展压力测试和回溯分析;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实施长周期考核评价,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资产负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