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拟加强股东穿透监管及早期纠正
财闻
2026-09-06 13:55:33
金融监管总局就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拟加强股东穿透监管、对问题险企早期纠正,并将新设险企最低注册资本拟定为10亿元。
9月4日,金融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旨在扎紧制度“铁篱笆”,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
修订草案重要变化之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将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修订草案拟定,保险公司主要股东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告股权结构及相关影响情况。若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损害公司或相关方权益,监管机构可责令限期改正,严重者可禁止投资保险业;逾期未转让股权等,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问题险企”,修订草案拟定进行早期纠正。若保险公司存在风险隐患,监管机构可采取措施早期纠正,设定整改期限及要求,并可选派工作组监督其日常业务及经营管理活动。
此外,修订草案拟定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较此前2亿元大幅提升。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为主线,消除监管空白、弥补监管短板、明确监管授权。(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