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实控人收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拟合计罚款100万元
财闻
2026-09-11 21:02:56
9月11日,泰格医药(03347.HK)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两人因涉嫌泰格医药持股变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6年5月12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浙江监管局查明,2019年9月20日,叶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晓春合计持有泰格医药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2026年5月12日补充披露。此外,两人于2022年12月7日主动减持股份,合计权益变动减少1%,未及时披露,迟至2026年5月12日披露。浙江监管局决定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浙江监管局拟对叶小平、曹晓春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其中各罚50万元。两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泰格医药表示,上述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