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竹生物独立非执行董事完成利益冲突年度审阅 未发现须处理的利益冲突
9月16日,轩竹生物-B(02575.HK)董事会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提供补充资料,披露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市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益冲突年度审阅结果。
独立非执行董事经审阅后认为,于相关期间内,概无本集团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须予处理或解决。本公司与北京惠之衡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乃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上市规则项下的适用规定;除该关连交易外,本集团与控股股东或其联系人并无订立其他关连交易。
控股股东已按要求提供年度审阅所需的所有资料。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为保障少数股东权益而采纳的企业管治措施,就管理潜在利益冲突及保障本公司及其少数股东权益而言,仍属充足有效。
公告由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徐艳君女士于2026年9月16日签署。截至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徐艳君女士及史澂空博士,非执行董事李惠英女士、尉丽峰先生及陈燕玲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岳鑫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硕先生、王宇女士及范智超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