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被一房二卖,法院判恶意倒签合同无效
万某购经适房空置6年被占,法院认定占有人方某与开发商恶意倒签合同无效,判方某腾退并支付房屋占用费。
2015年,万某经审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办理交房手续并领取全套钥匙后空置。2021年10月,万某发现房屋被方某占用,得知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万某诉请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方某腾退。
经查,2019年方某向开发商金某公司购买案涉房屋,约定单价2912元/平方米,总房款24万元。方某转账32万元,含8万元“防水、网络服务费”等额外费用。方某收房后装修入住。
法院认为,万某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明知房屋已出售,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售予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方某,应担违约责任。方某与开发商故意将合同签订时间倒签至2013年,存在恶意串通,该买卖合同无效。方某属无权占有,妨害万某合法占有使用权,应腾退。
腾退后方某诉请万某支付装修补偿款,万某反诉要求拆除装修、恢复原状并赔偿各项损失。法院认定方某违规购买且恶意倒签合同属无权占有,需支付房屋占用费,装修费不予赔偿。结合同小区同面积房屋市场租金标准,酌定占用费共计5.34万元。方某上诉,经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和解,方某主动支付房屋占用费。(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