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董事会提名刘伟民为非独立执行董事候选人 尚需股东会审议
财闻
2026-10-09 17:44:27
10月9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查,董事会同意刘伟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宜将另行公告。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