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事达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被责令改正
财闻
2026-10-13 20:07:57
10月13日,福建证监局查明,众事达(福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据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众事达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众事达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