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高智联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董事长兼总经理收警示函
财闻
2026-10-13 20:09:32
10月13日,福建证监局查明,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李晨作为创高智联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据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李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李晨须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若不服该措施,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