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没接受修订 上任不到两个月的十年“老董秘”遭罚
在因相关失误致歉后,华塑控股又收到四川证监局的警示函。
华塑控股(000509.SZ)“带修订痕迹公告”事件余波未平。
11月2日,华塑控股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将带修订痕迹文本对外披露,公司及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四川证监局指出,公司将带修订痕迹文本对外披露,影响信息披露质量和严肃性,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存在问题。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杨建安、董秘段静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华塑控股及杨建安、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述带修订痕迹的公告系华塑控股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据当时报道,这份公告带有修订痕迹,包含最终版本中删除或修正的部分细节内容。
这一罕见的“草稿版”公告引起广泛关注。两天后的10月11日,华塑控股发布澄清及致歉公告,公司首先对这份公告的披露进行解释称,本次事件系工作人员上传公告时未将公告文件从“修订”下的“最终状态”调整为“接受对文档所做的所有修订”,复核人员未将版本修订状态纳入复核范围所致。
同时,华塑控股强调,修订记录并未涉及敏感或应予保密内容,修订版与最终正式版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信息披露内容差异。至于修订内容中出现的被删改的还款期、货款15,443,275.00元等内容,华塑控股强调,修订内容为基于真实情况更加严谨的表达,不存在刻意隐瞒担保规模、还款年限等误导市场判断的行为。相关修订未改变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与既定安排,也不会对本次股权收购的推进造成实质性影响。

有细心的投资者注意到,此次被警示的董事长杨建安、董秘段静的名字与出现在修订版公告中的修订人“xiang”并无关联,姓名读音相似的是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另外董秘段静在华塑控股任职还不到两个月。资料显示,段静系财务出身,曾在东湖高新(600133.SH)任职多年,历任东湖高新财务管理部主管会计、副部长、部长,自2015年10月起在东湖高新担任董秘,任期直到2026年6月,超过10年。后短暂担任东湖高新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2026年9月上任华塑控股董秘。
据东湖高新公告,段静辞去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职务的原因系工作调动。
东湖高新系湖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华塑控股原本系四川当地老牌上市公司,2021年1月,湖北资管完成定增股份登记并叠加表决权委托,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彼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2022年4月,因上层国资体系改革,华塑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国资入主的这几年间,华塑控股成功摆脱退市风险,不过经营业绩仍然有待提振。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华塑控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已连续10年亏损,归母净利润近10年间偶有转正,不过自2024年来也处于连续亏损状态。
此次“修订版公告”所载的股权收购事项,正是华塑控股在湖北国资入主之后的转型举措之一。据华塑控股年报介绍,公司目前坚定“精密制造+瓦斯治理”双轮驱动战略。
此次华塑控股的收购标的系宁夏君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附带 2027—2031年累计 2565万元净利润承诺。华塑控股介绍称,标的公司经营的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属于清洁能源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及能源结构转型的政策导向。本次交易旨在充实公司“双碳”业务版图,通过收购加快扩张碳治理业务经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