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文深化现房销售制度,放宽城市更新配建预售
海南发布《通知》深化现房销售制度。新政放宽城市更新配建住宅预售审批,适当放开户型要求,预计短期对房价直接刺激有限。
日前,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在现房销售管理上,2026年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继续实行现房销售;2020年3月8日前出让土地的项目可继续实行预售,鼓励现房销售。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需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等后报市县住建部门备案,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且签订定金合同收取定金原则上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
中指研究院指出,政策为城市更新配建商品住宅留出通道,明确经市县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商品住房可继续按预售制度执行,取消了“经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前置条件。同时,2026年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可实行预售的项目,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此外,海南适当放开户型要求,本《通知》印发后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可建设小于100平方米户型,但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平方米,且取消了“不超过总面积的15%”的比例上限。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此次新政是供给侧制度重构,短期对房价直接刺激有限。预计开发商拿地意愿进一步下降,土地供应可能继续缩量,头部央国企或凭资金优势继续重仓核心地块。未来海口楼市交易量有望企稳,三亚二手房成交有望活跃。(每日经济新闻)

